记者今日从山东省人事厅获悉,山东省今年年底前将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对不按政策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
据介绍,山东省今年年底前将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初步实现按新的制度要求入轨运行。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底前“验明正身”后,将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实行合同化管理。各事业单位要按照因事设岗、精简效能、结构合理的原则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类别、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科学合理地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好岗位聘用。各级人事部门要及时对报送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审核,对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的结果进行审核认定。省直属事业单位、省属高等院校要在11月20日前报送岗位设置方案;省直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事业单位要在11月30日前报送岗位设置方案。
对不按政策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该工作要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事业单位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并广泛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