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审刘招华后最大毒枭 人称十全毒贩4年制毒2.5吨藏枪12支
除冰毒外还涉嫌制售海洛因摇头丸等毒品
4年间制售冰毒2吨多,还从事海洛因、摇头丸、氯胺酮、麻黄素等各色毒品和制毒原料的制造和买卖,被称为“十全毒贩”的广州男子刘法伟等14名被告昨日上午在广州市中院出庭受审。这是继全球最大毒枭——刘招华案后,广东审理的最大一起毒品犯罪案。据指控,刘法伟等人还涉嫌非法持有12支手枪及子弹和非法拘禁等指控。据检察院一资深检察官介绍,像刘法伟这样经营多品种毒品的“毒枭”在贩毒案中非常罕见。
因案情重大复杂,本案预计将连审3天,昨日仅仅是对各被告人进行询问,具体的庭审调查和辩论将放在接下来的两天。
制毒贩毒
4年制冰毒2.5吨在白云区、从化等地设工场
据指控:2002年底,刘法伟与同案人冯伟明(另案处理)密谋制造冰毒,商定由刘提供制毒原料麻黄素,冯设场制造,并谈好如何分成。冯从刘处取得由同案人陈荣昌(绰号“番薯昌”,另案处理)提供的2吨麻黄素后,纠合了梁汉等人,在白云区太和镇一农场内设工场制造出1000余公斤冰毒,由冯贩卖后,按约定支付给刘法伟港币1270万元。
这次的“合作”成功,大大刺激了刘法伟。2003年6月,刘、冯二人再次合作制造冰毒,冯从刘处取得“番薯昌”提供的1吨麻黄素后,纠合众“马仔”在从化市旗杆镇芒山一养猪场内设工场制造冰毒。刘法伟派曹建华参与制造及监工,共制出约600公斤冰毒,由“番薯昌”全部收购,付给冯伟明港币450万元。随后,刘法伟获得报酬港币62万元,曹建华获得港币25万元。
2004年底,黄瑞林、吴伯达(绰号“摩罗”,另案处理)、冯伟明密谋制毒冰毒,由冯提供1.5吨麻黄素,黄纠合了同案人林华,选定工场,交由吴等人制造冰毒。2005年初,黄及吴获悉冯在广州因涉嫌贩卖毒品被抓获,即将赶工制造出800多公斤冰毒运至广州交给吴贩卖。
2004年底,刘法伟经金沛松认识了同案人陈森(另案处理)合作制造冰毒,商定由陈提供制毒原料麻黄素2吨,由刘负责在从化市神岗镇银林村观音石果园内设工场制造冰毒,各出资100万港币作为制毒费用,并谈好了分成办法,承诺成后给金港币100万元的好处费。结果在制毒过程中,因同案人吴江将脸烧伤,而刘法伟又获悉陈森被公安机关抓获,觉得该地点不太“吉利”,遂指示曹建华等人清理工场。曹建华等人即将制毒原料、制成的半成品及部分制毒工具转移存放。
2006年初,刘法伟以港币500万元的加工费要求同案人“阿雀”(另案处理)将1吨麻黄素制成冰毒。“阿雀”取走250公斤麻黄素后制成75公斤冰毒交回给曹建华保管。同年3月中旬,同案人“阿巨”向刘法伟购买冰毒100公斤,刘即指示曹建华组织货源。曹建华与“阿彪”再次去从化市神岗镇银林村观音石果园的制毒工场,将制造出来半成品提炼得30余公斤冰毒,与原保管的75公斤冰毒一起凑够100公斤,交与“阿巨”派来收货的人。
染指各类毒品生意
包括冰毒、海洛因、摇头丸、氯胺酮等
据悉,刘法伟可以说是在毒品领域“全面开花”,除制造和贩卖冰毒外,他还染指海洛因、摇头丸、氯胺酮等各色毒品。
据指控:2004年1月初,刘法伟以港币90万元的报酬,为同案人梁友强等保管走私入境的海洛因624块及出货。他安排曹建华存放海洛因,并由吴江与同案人“阿彪”(另案处理)负责送货。之后一两个月内,刘法伟根据梁友强等的指示,指使曹建华、吴江分6次将604块海洛因送给同案人邓其华(另案处理)等人出售,并经曹建华以每块18万元的价格卖给同案人“捞仔”20块海洛因。邓其华将得到的100块海洛因通过罗洁维和其下家梁国明等人出售。梁国明在与人交易时被抓获,现场查获白色块状物7块(经鉴定,净重4896克,海洛因含量为78.9%)。事后,刘法伟将得到的港币90万元分与曹建华及吴江各30万元,“阿彪”在吴江处分得5万元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