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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电视购物公司索要钱款 两记者涉敲诈勒索获刑
新闻热线:0635-610156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日期: 2007-9-17 8:28:59 作者: 

  历时4个月审理,“记者涉嫌敲诈橡果国际”案于近日在朝阳法院一审宣判。原《财经时报》记者熊川和其原同事茅以宁因向橡果国际索要钱款,分别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两记者承认索款15万

  今年30岁的熊川在担任《财经时报》记者期间,其撰写的系列报道揭露橡果国际涉嫌虚假广告曾引起社会关注。据他调查报道,国内知名的电视购物公司———橡果国际涉嫌对其旗下的“好记星”、“背背佳”等产品虚假宣传。

  检方指控,在采写关于橡果国际的系列报道期间,熊、茅二人以报道负面新闻相要挟,索要40万元。茅以宁是熊川在《21世纪经济报道》时的同事,案发时无业。

  熊、茅两人开庭时辩解说,橡果国际在报道见报后,主动通过朋友关系找到茅以宁,请他约见熊川,不要再继续报道。茅以宁说,橡果国际为此先期支付了15万元。这笔钱他没有给熊川,而是投入到股市当中。熊川出庭时承认知道这笔钱,自己也曾索要过,但未拿到。

  由于无争议,朝阳法院在判决中采纳检方意见,认定第一笔给付的15万元为赃款,并判定两人敲诈勒索罪成立。

  法院共认定赃款30万元

  除上面法院认定的15万元外,检察机关还指控两人另外勒索了25万元。但熊川和茅以宁对这笔指控予以否认。按照他们的说法,去年7月,橡果国际负责人再次约见两人,席间分别赠送给两人纸袋。两人未看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席后走出包厢被便衣抓住,并从纸袋中搜出25万元。两名记者和辩护人均认为橡果国际设套陷害。

  据熊川的辩护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兰亭介绍,法院审理后仅认定25万中15万为赃款,“因为茅以宁曾表示,熊川答应给的10万元好处费不要了。”法院以此认为25万中的10万元不能算是敲诈而来。因此,检察机关指控40万元犯罪所得中,法院总共认定了30万元,并判定两人敲诈勒索罪成立。

  据悉,熊川和茅以宁将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陈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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