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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卫生人才资源现状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 二、招聘范围 按毕业生报到规定,2006、2007年在茌平报到未就业的专科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茌平县2008年度公开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7名。 1、县直20名:临床医学(含妇幼卫生、遗传学、眼科学)8名、麻醉学1名、护理学(含助产)8名、医学影像学1名、检验(含医学检验和卫生检验)1名、社区服务1名; 2、乡镇37名:临床医学(含妇幼卫生、遗传学、眼科学)14名、护理学(含助产)9名、药学(含中药学、制药工程)3名、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1名、中医针灸1名、医学影像学(含电子仪器)2名、口腔医学4名、检验(含医学检验和卫生检验)1名、康复医学(含医学美容)2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8月25日至8月27日 上午8:00至12:00 下午2:30至6:30 2、报名地点:茌平县人才交流中心二楼(县城大隅首西100米路南)。 五、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乡镇职位或县直职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待聘证(原件、复印件),领取并填写《茌平县2008年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名时交本人近期二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及考务费100元。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08年8月29日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六、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实行笔试。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2008年8月30日 上午9:00至11:30 《医学基础知识》 下午2:30至4: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结束后,按《医学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70%和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招考聘用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县直职位和乡镇职位)、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聘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笔试成绩需达到临床和护理两个专业的最低分数线方能进入聘用考核范围)。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聘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于9月1日下午3点由招考聘用领导小组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张榜公布。 七、考核聘用 人事、卫生部门按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进入聘用考核范围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全面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实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事、卫生部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办理人事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八、本简章由茌平县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茌平县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