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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茌平县本着“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从筹资渠道、资金用途、资金管理、资金支付等方面入手,促进农村低保资金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农村低保资金发放到户。 该县明确筹资渠道,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后所需的农村低保资金,由县、乡财政分担,县财政负担60%,乡(镇、办事处)财政负担40%,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低保资金划入专用账户。限定资金用途,严禁任何个人或部门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农村低保资金,农村低保资金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此外,该县严格资金管理,设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办理各类农村低保资金的汇集、支付等业务,实行单独核算,专账管理,封闭运行,农村低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以及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低保对象、补助金额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搞好资金支付和发放,农村低保资金的支付和发放,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由国库直接支付到代发银行,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直接发放到户。 (记者 孟宪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