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民素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茌平县农业局
一、我县农民素质现状
全县辖16个乡镇(办事处),819个行政村,农业人口49.2万,占全县总人口的85.3%,是一个典型的农业人口资源大县。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农民培训,农民素质明显提高,如茌平县农业局为培育新型农民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实施的千村万户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等一系列农民科技培训工程,2007年培训农民5万多人次,转移3120人,建立培训基地8处。同时,紧密结合农时季节需求,开展灵活多样,不同形式的专业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使农民掌握了农作物高产栽培等一系列实用技术,使农作物单产平均提高9%以上,亩增收60多元,全县仅此一项增收8000多万元。再就是农民在非农行业就业增多,劳务经济继续较快发展,2007年全县务工农民达10.5万人,创劳务收入8亿元,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632元,比2006年增加近400元。
虽然我县农民素质在逐步提高,但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最近,我局专门组织了一次对农村劳动人口文化程度、从事行业及所从事行业收入的调查,调查范围涉及3个乡镇6个村,共852户,农业人口3621人,其中劳动力1924人,占总人口的53.1%。在被调查的劳动力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的14人,占0.4%;高中或中专文化的292人,占8%;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的1418人,占91.5%;其中文盲、半文盲79人,占2.2%。农民中55岁以上的多数为文盲、半文盲,40-50岁的也是相当小学程度的居多;再就是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少,只有342人,占劳动人口总数的9.4%。从此次调查可以看出,我县农民整体素质偏低,这种情况严重制约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一是农民的文化程度较低。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接受新事物较慢,难以与时俱进掌握新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法。二是农民工外出务工从事的工种技术成份低,工资待遇差。被调查的劳动力中共有外出务工832人,总收入582.87万元,人平7005.6元,其中年工资7000元以下的354人,占42.55%。所从事的工种技术成份低,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其中建筑业和服务业达370人,占44.47%。三是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较弱。在被调查的832名外出务工人员中,曾因上当被骗钱财、拖欠工资及受不正当待遇的达138人,占16.58人,但无一人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农民文化生活单调,打牌风气盛行,宗族、地域观念有所抬头,封建迷信大行其道,一些消极思想和陈规陋习沉渣乏起。农民整体素质偏低,必然会影响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新农村建设对农民素质的要求
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从根本上解决我县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基础。农民素质的提高,有助于增强农民群众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能力,有助于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和增加收入能力,有助于增强农民群众妥善处理农村社会矛盾、管好农村事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能力。现在,在市场经济、信息经济、法制经济、知识经济时代。农民亟待提高哪些素质呢?
1、提高科技素质
对于用前沿科学技术研制的科技产品要基本明白、会用。由于较低的文化素质和经验型思维习惯阻碍了对现代科技的吸纳,当看到先进技术的巨大效益,对科技的崇拜又会往往走向了盲目性。
2、提高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是最基本的素质,是一种母质,它制约其他素质。当前农村,要求农民不但要掌握先进技术,而且要有文化、懂政治、经济、计算机等等,会交际,善应酬,这样才能走出家门,寻找商机,迎接挑战。
3、增强法制观念
未来的经济活动要讲规则,违规就要被淘汰,几千年流传下来的狭隘的小农意识无法在大农业的规则下玩转。健全的法制是现代社会的显著标志,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农民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才能够既依法办事,又能通过法律讨回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