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茌平县今年提高六项社会保障标准,从而进一步落实市委提出的坚持富民优先、维护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 近年来,茌平县地方财力的不断增强为民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该县不断加大用于改善民生的财政支出力度,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养老、医疗、住房、就业、救助等民生保障体系,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 据了解,这六项社会保障标准分别是:一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月补差标准从100元提高到115元。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月补差标准从30元提高到40元,全县农村低保对象13600人受益。三是政府对全县参合农民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60元。四是农村义务兵家属年优待标准从2200元提高到3000元。五是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248元提高到285元,日常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2元提高到14.25元。六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月人均增加103元,略高于全省11%的平均增长水平。 (记者孟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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