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厦门四月三十日电 (刘频 陈悦)记者三十日从厦门海关获悉,厦门市中院已于日前对该关侦办的首起利用电子设备走私淫秽物品案作出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翁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翁某通过金门—厦门客运直航航线从厦门和平客运码头入境,随身携带的九十三张淫秽光盘被厦门海关查获。在随后的调查中,海关缉私部门又查获淫秽光盘一百三十七张,并从其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和移动硬盘中查获大量含有淫秽内容的文件,包括淫秽视频文件四千二百七十八个、淫秽图片六十六张。
厦门海关缉私人员介绍,目前,利用电子存储设备携带淫秽物品进境现象呈增多趋势。去年底以来,该关已在旅检渠道连续五次查获旅客利用笔记本电脑和移动硬盘携带大量淫秽文件进境情况,共查获存有大量淫秽内容的笔记本电脑三台、移动硬盘三块,涉及淫秽影片及视频六百部,淫秽图片二千五百多张。